(一)辦理調動,須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安置的人員;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由上級任免機關任命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
3、公務員調動到事業(yè)單位工作的;
4、事業(yè)單位間經費來源相同的崗位之間和財政核撥經費的崗位向財政核補的崗位以及非經費自籌的崗位向經費自籌的崗位流動的人員;
5、引進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ú浚┘壱陨蠈W科帶頭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以及《中共江門市委、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江發(fā)〔2010〕4號)規(guī)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及其需要安置的配偶;
6、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另有規(guī)定的。
(二)提交材料
1、用人單位要求調入人員的函件一份。函件內容包括調動理由、擬調入人員基本情況、擬聘崗位、擬聘崗位空缺情況及對擬調入人員的考核意見等,并加具主管部門意見和印章;
2、市編辦出具的《開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使用通知單》;
3、《開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增員審核表》一式三份,加具單位公章;
4、《事業(yè)單位調動人員呈批表》一式三份。表格需加具調出、調入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意見和印章;
5、最高學歷、學位和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要標注“原件復印”字樣,并加具主管部門公章,下同),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兩院院士、?。ú浚┘壱陨蠈W科帶頭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等高層次人才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6、由上級任免機關任命擔任事業(yè)單位領導的,由上級任免機關辦理調動手續(xù),提供任職文件、黨委(黨組)討論決定議紀要;
7、公務員調到事業(yè)單位的,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黨委(黨組)討論決定會議紀要;
8、事業(yè)單位間經費來源相同的崗位之間和財政核撥經費的崗位向財政核補的崗位以及非經費自籌的崗位向經費自籌的崗位流動的,提供市編辦對調出、調入單位經費形式的編制文件材料復印件(“八定”方案文件);
9、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提供經市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引進的材料;
10、從市外調入的,提供計生證明(包括《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開具的計生證明)及體檢資料;離婚的,要附上離婚證明書;
11、照顧夫妻分居的,需附上結婚證和在擬調入城市工作一方的戶口復印件。
(三)辦事流程
1、調入單位將調動資料提交給職員和雇員管理股;
2、職員和雇員管理股對調動資料進行審核,報有關領導審批同意后,通知調入單位辦理手續(xù),不同意調入的,通知調入單位并說明原因;
3、從市外調入的,職員和雇員管理股發(fā)出調檔函調取檔案,檔案經審核后,符合調入要求的,發(fā)出調令。不符合調入要求的,退回檔案,終止調動程序;
4、市內單位間流動的,職員和雇員管理股在《事業(yè)單位調動人員呈批表》后面審批機關意見欄加具意見和印章,并通知調出、調入單位辦理調動手續(xù);
5、調入單位人事工作人員持調出單位開出的《行政介紹信》和《工資介紹信》到職員和雇員管理股辦理報到手續(xù),領取調入人員的檔案;
6、調入人員到調入單位報到,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
7、調入單位到市編辦辦理入編手續(xù);
8、調入單位憑市編辦出具的《開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制使用通知卡》到職員和雇員管理股辦理合同鑒證手續(xù),領取《行政介紹信》和《工資介紹信》,辦理工資審核手續(xù)。
辦理地點:市人社局職員和雇員管理股;聯系電話:225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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